近日,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山東分公司被山東銀保監局罰款30萬元。據了解,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今年3月因三項違法行為被罰470萬元。
因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等被罰30萬元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經查,太平洋人壽山東分公司存在以下違法違規行為:
一、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條款費率。(一)使用個人意外險產品承保團體意外險。經查實,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太平洋人壽山東分公司使用某意外傷害險產品承保團體保險243筆,涉及保費總計2138.34萬元。但按照產品條款規定,該意外傷害險產品的承保方式為個人,公司在實際銷售中使用該產品承保了團體意外傷害保險。(二)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建工險業務以折扣費率承保或通過特別約定變更保險責任。經查實,2019年11月至2020年5月,太平洋人壽山東分公司未履行審批或備案程序,以折扣費率承保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建工險或通過特別約定變更保險責任,涉及保單10筆,保費總計52.27萬元。
二、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經查實,2020年6月24日,太平洋人壽山東分公司跨省承保團意險保單3筆,涉及保費總計4.52萬元,但3家投保單位注冊地、主要營業場所、保費繳納來源均為江蘇省南京市,被保險人均為投保單位員工,且承保時居住地均在江蘇省南京市。上述未按照規定使用經批準或者備案的條款費率的行為,違反了《保險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根據該法第一百七十條第三項的規定,山東銀保監局決定對太平洋人壽山東分公司罰款27萬元;上述跨區域經營保險業務的行為,違反了《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四十一條的規定,根據《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十九條的規定,決定對太平洋人壽山東分公司警告并罰款3萬元。綜上,山東銀保監局決定對太平洋人壽山東分公司警告并罰款30萬元。
上個月因三項違法行為被罰470萬元
記者梳理發現,今年3月,中國人民銀行網站顯示,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因未按規定履行客戶身份識別義務、未按規定保存客戶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與身份不明的客戶進行交易三項違法行為被罰470萬元。時任太保壽險副總經理的崔順心、周曉楠兩位相關負責人也均被罰款7萬元。
青島分公司成立于2001年
相關資料顯示,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11月,是中國太平洋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太平洋保險”)旗下專業壽險子公司。太平洋保險是在1991年5月13日成立的中國太平洋保險公司基礎上組建而成的保險集團公司,總部設在上海。
據了解,中國太平洋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青島分公司成立于2001年12月,注冊地位于山東省青島市市南區。經營范圍包括承保人民幣和外幣的各種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辦理各種法定人身保險業務;與國內外保險公司及有關機構建立代理關系和業務往來關系,代理外國保險機構辦理對損失的鑒定和理賠業務及其委托的其它有關事宜;與太平洋財產保險公司建立代理關系和業務往來關系;經批準參加國際保險活動;經中國保監會批準的其他業務。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www.jzyjjz.com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備20023378號-15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
聯系我們: 98 28 36 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