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證監會網站公布了關于對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決定書顯示,經查,該分公司存在以下行為:一是新營業場所開業前,未按規定申請換發《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許可證》。二是存在不具備基金從業資格人員違規參與基金銷售活動的情況。三是參與基金銷售的人員承擔與基金銷售活動有利益沖突的崗位職責。以上行為表明該分公司日常合規管理存在薄弱環節。
天津證監局指出,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規定》(證監會公告[2013]17號)第十二條第一款、《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三條和第十條第一款、《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第三十條第二款、第三款的規定。
根據《證券公司分支機構監管規定》(證監會公告〔2013]17號)第二十條、《證券公司和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合規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66號)第三十二條、《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證監會令第175號)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天津證監局決定對該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
記者梳理發現,2021年5月,東北證券曾發布公告稱,公司收到山東證監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包括如意科技債券信披涉嫌違規情況以及東北證券未充分履行督導職責兩方面內容。具體如下:山東如意科技集團有限公司2020年年度報告存在以下問題:一是未如實披露報告期內18如意01回售選擇權的實施情況;二是未如實披露報告期內履行募集說明書相關約定或承諾的情況、償債計劃的變化情況和對債券持有人利益的影響、逾期有息債務的進展情況等事項。東北證券作為受托管理人,未充分履行督導發行人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職責。山東證監局決定對東北證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監管措施并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相關資料顯示,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為吉林省證券公司。2007年8月27日,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股票簡稱為“東北證券”。截至目前,東北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已經開展全面證券及與證券相關的業務,包括證券經紀、證券承銷與保薦、證券自營、證券研究咨詢、IB、私募基金、融資融券、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代銷金融產品等業務。
東北證券官網顯示,東北證券在青島有一家營業部,為東北證券山東路營業部,位于青島市市北區。
關于我們| 聯系方式| 版權聲明| 供稿服務| 友情鏈接
咕嚕網 www.jzyjjz.com 版權所有,未經書面授權禁止使用
Copyright©2008-2020 By All Rights Reserved 豫ICP備20023378號-15 營業執照公示信息
聯系我們: 98 28 36 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