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2022年合肥市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政策實施細則(農業)》(以下簡稱《實施細則》)印發,將通過“13條政策”加大支農力度,推動合肥都市現代農業發展。
新引進農產品加工項目 最高補貼2000萬
《實施細則》規定,對新引進農產品加工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1000萬元以上的,按固定資產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2000萬元補貼,其中50%達產升規后撥付。獎補對象為2021年以來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新開工建設的農產品加工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不低于1000萬元,其中設備投資不低于固定資產投資的20%,且項目列入《合肥市農產品加工業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
對符合條件的新建及改擴建特色農事服務中心,按投資額的30%給予最高100萬元補貼。獎補對象為合肥市行政區域內從事農業生產,且成立1年以上的農民(農機)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此外,擇優支持一批2022年新建或改擴建智能農牧漁場(園)等智能化、數字化建設,按不超過當年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獎補,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優質糧食綠色生產基地
最高補貼100萬元
《實施細則》明確,推進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建設,擇優支持一批2022年新建或改擴建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設施,按不超過當年投資額的30%給予一次性獎補,獎補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在優質糧食綠色生產基地建設方面,《實施細則》對新建及改擴建糧食生產基地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20萬-100萬元補貼。對新建及改擴建蔬菜生產基地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20萬-100萬元補貼。對新建及改擴建畜禽基地、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20萬-100萬元補貼。對新建及改擴建稻漁基地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20萬-100萬元補貼。對新建及改擴建環巢湖一級保護區漁業尾水處理達到規定標準的,給予20萬-100萬元補貼。
支持農業經營主體
開拓蘇浙滬市場
《實施細則》明確,支持農業經營主體開拓蘇浙滬農產品市場,按市場開拓費用的30%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獎補對象為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注冊登記從事農產品生產加工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農業經營主體,與蘇浙滬農產品銷售單位建立穩定的產銷關系,2022年在蘇浙滬銷售合肥農產品100萬元以上,在蘇浙滬設立專賣店,或在蘇浙滬地級以上城市的農產品批發市場、大型超市、五星級酒店、機場、火車站、地鐵站設立銷售門店、專柜等。獎補標準為在蘇浙滬設立專賣店、門店、專柜等租金費用的30%。
在推動文旅體育產業發展方面,對市級農家樂和休閑農業轉型升級試點示范單位按規定開展轉型升級,達到省休閑旅游示范試點評定標準的,按投資額的10%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
為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對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及“三農”主體,按當年發生貸款利息的50%給予最高50萬元補貼。優化公共服務供給方面,實施“百千萬”培訓工程,免費開展培訓服務。
據介紹,申報主體為在合肥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農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以及種養大戶、產業聯合體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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